关于申报2017年度门诊十八种特殊疾病的
各有关退休人员: 根据省医疗保险局的通知,年度门诊十八种疾病申报工作启动。 一、申报人员申请病种有以下十八类: 第一类:重症冠心病; 第二类:陈旧性心肌梗死; 第三类:风心病; 第四类:高血压合并症; 第五类:肺原性心脏病; 第六类:肝硬化; 第七类:脑梗塞; 第八类:脑出血; 第九类:糖尿病合并症; 第十类: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第十一类:精神分裂症; 第十二类:系统性红斑狼疮; 第十三类:癫痫; 第十四类:帕金森病(PD); 第十五类:慢性(重度)病毒型肝炎; 第十六类:肺结核(重症); 第十七类:类风湿性关节炎; 第十八类:慢性阻塞性肺病。 二、在以上十八类疾病中可以申报两类。 三、申报人员需要准备的材料为: 1、病例复印件(医院公章); 2、必须将材料装入材料袋中并在材料袋上清楚写明申报哪类疾病,否则不予接收其材料。 四、初审通过后,病例连同体检表一并返还教工。教工携带病例按照体检表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体检。通过者,享受待遇起始日期为年8月1日。 五、退休人员将材料送交离退休处退休科(启航房间),材料送交截止时间为年7月7日。 附件:省直医保门诊十八种特殊疾病诊断标准 联系人:章忠光 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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