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退休人员:

根据省医疗保险局的通知,年度门诊十八种疾病申报工作启动。

一、申报人员申请病种有以下十八类:

  第一类:重症冠心病;

  第二类:陈旧性心肌梗死;

  第三类:风心病;

  第四类:高血压合并症;

  第五类:肺原性心脏病;

  第六类:肝硬化;

  第七类:脑梗塞;

  第八类:脑出血;

  第九类:糖尿病合并症;

  第十类: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第十一类:精神分裂症;

  第十二类:系统性红斑狼疮;

  第十三类:癫痫;

  第十四类:帕金森病(PD);

  第十五类:慢性(重度)病毒型肝炎;

  第十六类:肺结核(重症);

  第十七类:类风湿性关节炎;

  第十八类:慢性阻塞性肺病。

  二、在以上十八类疾病中可以申报两类。

  三、申报人员需要准备的材料为:

  1、病例复印件(医院公章);

  2、必须将材料装入材料袋中并在材料袋上清楚写明申报哪类疾病,否则不予接收其材料。

四、初审通过后,病例连同体检表一并返还教工。教工携带病例按照体检表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体检。通过者,享受待遇起始日期为年8月1日。

  五、退休人员将材料送交离退休处退休科(启航房间),材料送交截止时间为年7月7日。

  附件:省直医保门诊十八种特殊疾病诊断标准

  联系人:章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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