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大家有没有被一则“药妆宣称是违法”的新闻给刷屏了?嗯,反正我是有的。

事实上,这个新闻早在它火起来的前两天就有朋友

我了,当时还觉得“这没什么新鲜的啊?从始至终法规上也没有承认过药妆品的概念嘛,这不过是再次强调了一下而已,你们激动什么?”直到两天后我发现它居然火了,随之而来的就是看到了各路利益相关人士对此发表的见解,然而我却越看越觉得如鲠在喉了——似乎大家对于“药妆品”的了解程度与对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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