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损伤,警惕这个隐形杀手
< 我国是世界上肝炎严重流行区之一。肝炎分为感染性肝炎与非感染性肝炎。目前,我国乙肝、丙肝等感染性肝炎的发病率逐年下降,药物性肝炎、脂肪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等非感染性肝炎的发病率有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危害人民健康。 药物性肝损伤近十几年来大幅增长,已成为我国常见肝病的病因之一。药物性肝损伤是指由各类处方或非处方的化学药物、生物制剂、传统中药、天然药、保健品、膳食补充剂及其代谢产物乃至辅料等所诱发的肝损伤,其发生率较高,预测性差,且无特异性的治疗方案,正日益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的“隐形杀手”。 为何易被忽视 药物的过度使用、减肥、保健、美容风行,加之食品添加剂和环境污染等诸多因素使人类正暴露于大量的化学物质威胁中。研究显示,超过种的药物和草药可导致药物性肝损伤。在所有住院肝病患者中,大约每10个肝病患者中就有1个以上患药物性肝损伤。 药物能治病,也能致病。人们常说是药三分毒,现代普遍理解为凡是药物都有毒副作用,肝脏是药物浓集、转化、代谢的“化学加工厂”,90%的药物需要在肝脏中代谢,所以肝脏成为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重要场所。而肝脏中代谢酶基因的多态性,决定了不同的个体对药物的适应程度差异很大。 中老年人要警惕 中老年人用药机会不断增多,甚至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药物的联合使用容易出现药物间相互作用。随着年龄的增长,肝脏的药物代谢能力逐渐下降,肝脏血流量减少,使得药物在肝内代谢速度减慢,从而导致药物在血液中停留的时间延长,增加了中老年人发生药物性肝损伤的风险。目前研究表明,药物性肝损伤患者中40岁以上的占62.06%,尤其40~49岁为发病高峰。建议大家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而慢性肝病的患者用药更应慎重,切忌自行盲目服药或随意加大药物剂量。 药物性肝损伤存在潜伏期 服用可疑引起肝损伤的药物与导致肝损伤之间可有潜伏期。短则数天,常有过敏反应,长则1~9个月,常为代谢特异质性。潜伏期超过1年的情况常见易慢性自身免疫性肝炎样的药物性肝损伤。 诊断前先排除其他病因 首先应排除急性病毒性(甲型、乙型、丙型、丁型和戊型)肝炎、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相关肝损伤以及其他遗传代谢的原因引起的肝损伤。有基础肝病的患者,需鉴别是药物叠加还是原有肝病加重。有报道,药物性肝损伤患者有超过6%既往患肝病,而既往有肝病的患者有1%可出现药物性肝损伤。 治疗方法有哪些 绝大多数药物性肝损伤没有特异性的治疗方法,其主要治疗原则包括: 1.停用并避免再次使用可疑或同类药物,但也要充分权衡后续原发病加重的风险; 2.特定的解毒治疗,比如N-乙酰半胱氨酸可治疗对乙酰氨基酚中毒; 3.根据肝脏受损特点,适当使用保肝、降酶、退黄等药物,如多烯磷脂酰胆碱、水飞蓟素、甘草酸制剂、双环醇、熊去氧胆酸等; 4.急性或亚急性肝衰竭等重症患者必要时可考虑紧急肝移植。 文:医院第五医学中心肝病医学部主任医师邹正升 整理:韩琳韩早远 原标题:《药物性肝损伤,警惕这个“隐形杀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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